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将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杰出员工”评选办法(修订稿)》(附件1)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2023年度“杰出员工”,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 2023年12月20日前,经各单位推荐,被推荐人填写相应资料,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签署推荐意见,提交人事质量保障处。提交资料包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杰出员工”申报表》(附件2)、《申报杰出员工信息统计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下午15点前,电子及纸质资料请部门统一提交,联系人:苏嘉伟)。
2. 2023年12月21日人事质量保障处对各单位推荐的“杰出员工”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材料初审合格的被推荐人进行答辩工作,答辩中个人汇报需使用PPT。具体面试工作安排见《“杰出员工”面试答辩工作实施细则》(时间及细则另行发布)。
请各单位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杰出员工”评选办法(修改稿)》的规定和通知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人事质量保障处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