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0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部)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于丽波同志为2023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6日-3月10日。
公示期间,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书面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人事处:德馨楼411室,87192011
纪委邮箱:jcjw@nuaa.edu.cn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于丽波,女,1981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副教授,现任航空运输与工程学院教师、副院长。
主讲课程:土木工程材料、材料力学、工程力学/土木工程。年平均教学工作量350。
人事质量保障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