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中心:
2023年7月10日,我院将有11位教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为了认真开展续签合同的工作,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真正实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向选择的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的教职工学校统一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个人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条规(见附件3)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件4)。
现将续签合同审批表(附件1)下发给各有关部门。请各部门于6月9日前将表中有关续签人员的个人工作总结、本人续签意愿及续签合同方式、部门续签意见等项内容全部完成后交人事质量保障处,以便我们及时、顺利地开展此项重要工作。在开展这项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人事质量保障处电话,87190189。
敬请配合
人事质量保障处
2023年5月31日